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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地区百名律师祭扫施洋烈士墓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1日作者: 武昌区司法局
武昌地区百名律师祭扫施洋烈士墓。4月3日上午九时,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曹诗权、武汉市司法局副局长杨维林一行在武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东辉、区司法局局长程革的陪同下,参加了武昌区司法局联合武昌地区律师联谊会组织的武昌地区百名律师祭扫施洋烈士墓暨法律援助签字仪式。
武昌地区律师联谊会的10家省、市律师事务所及13家区属律师事务所的156名律师来到施洋烈士陵园,在区司法局副局长熊美喜主持下参加了祭扫施洋烈士的仪式。首先,由鹏展律师事务所、建盛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全体人员向施洋烈士敬献花篮后,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武昌地区律师联谊会会长、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岳琴舫介绍了施洋烈士生平,律师代表宣读了《倡议书》,到场的全体律师共同宣读了湖北省律师诚信誓言。
祭扫仪式后,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与武昌地区10家省、市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援助合作签字仪式。这些省属、市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实际行动向施洋烈士学习,积极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中来,和武昌区属律师一道为武昌地区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的尊严,为构建和谐武昌贡献自己的力量。
签字仪式后武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东辉讲话,强调法律援助作为武昌区政府今年为民办实事十大项目之一,要做到“应援尽援”,应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平等地享有司法保护权,以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为推进武昌区的各项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曹诗权最后讲话,勉励律师要做到“三承三扬”。一要传承先烈精神,发扬先烈风范。在当今社会发展过程中,律师要培养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二是要秉承律师使命,颂扬律师责任。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要顺承和张扬,律师要内强素质,外强形象,在新时期张扬社会主义经济、文化主体性服务作用,履行保障民生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责任。要做法律之师,正义之师,做先进文化时代精神的引领者。曹厅长说:今天,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地区部分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援助协议书,在全省树立了很好的榜样,法律援助是阳光工程,民心工程,是弱势群体享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机会,律师是法律援助重要的服务主体,是承担社会责任,是党和人民的期待,是弱势群体法律服务的需求期待。曹厅长最后呼吁,全省律师要以百名律师自愿与地区法律援助合作为先导,投入到武汉1+8城市圈 “两型社会”建设中来,投入到湖北中部崛起建设中来,投入到老百姓的期待和要求中来。